“用你名字买的房不一定是你的,但用你名字借的钱一定是你还”,如果不多加思考就接受对方的建议,无异于给日后生活埋下非常大的安全隐患,甚至可能背上巨额债务。
女友和男朋友准备结婚,男方的父亲准备给俩人买婚房。但由于男方父亲名下有房,二套房税费太高;男方是自由职业者,没交社保无购房资格,于是男方家商议的结果是将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。女子无功不受禄,对“飞”来的几百万元非常惶恐,该不该同意呢?她有3个顾虑,其一:这房子计划买120平方米以上,均价三万五以内,男方父亲想全款买下写上女方的名字,应该在婚前买还是婚后买?其二:男方打算用女方首套房的资格购房,买房后用最大额度抵押贷款,大概400万元用来买第二套房。第一套自住,第二套出租。未商定第二套房写谁的名字。其三:买房后装修资金不够,将用女方的名义借装修贷。
如果该女士接受男方家的条件,将面临诸多法律风险。首先,从物权外观上看,不动产物权经登记发生效力。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(一)第二十九条规定,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依照约定处理,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,按照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。即未明确赠与夫妻双方的,可能被认定为对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赠与。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被认定“借名买房”之可能。出资人可提供完整有效的出资证据,证实借名买房的真实意思、房款的出资情况、借名人对购房过程的参与度以及房屋的占有使用、收益情况,主张其对该房屋的所有权。故,登记在女方名下不代表房屋只归女方所有。
其次,全款买首套房后抵押贷款400万元购置二套房用于出租,违反政府“房住不炒”政策。若今后双方未登记结婚,以女方个人名义进行贷款,无论是房屋抵押贷款还是装修贷,均属于个人债务。银行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,仅会向女方主张还款责任,此时女方或将面临被银行催收、民事诉讼及影响个人征信等风险,严重者还将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如此一来,女方不仅需要承担第一套房的巨额按揭贷款债务,又浪费了首房首贷资格。
那么,我们该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呢?
1、婚前尽量以自己名义出资购置房产,珍惜首套首贷资格,支付购房款时使用自己名下账户转账;
2、若接受男方父亲赠与,建议采用书面形式确认该出资系男方父母对男女双方的赠与,签署《共同购房协议》,并及时公证存证;
3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出资比例、占有份额等;
4、妥善保管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《共同购房协议》《公证书》以及相关票据、支付凭证等。
结婚买房时要“多留个心眼”,我们该注意哪些问题呢?
其一,用婚前财产买房还是装修?
婚前购置的房屋未约定归双方共有的,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。若选择出资装修对方婚前房产,实际上系通过添附使对方房产升值,法院在判决离婚分割房屋装修的增值款时,会根据原装修款项中个人出资部分,以及目前房屋现状,适当折旧和给予女方照顾下予以返还。通常情况下,房屋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,装修则处于持续贬值的状态,建议使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房以保障自己的权益。
其二,房产有贷款能加名字吗?
若房屋尚未还清贷款,处于抵押状态,办理加名业务则需要向银行申请增加抵押人,由银行出具抵押人变更证明。实践中银行基于风险控制的考量,一般不会同意变更抵押人,建议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确认房屋产权归属。
其三,用父母账户还房贷要警惕吗?
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,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一方以父母账户还房贷的行为是存在法律风险的,因为离婚时,男方可能为多占房屋增值,提供其母亲账户的还贷记录、男方与母亲签订的借款协议等,主张部分贷款系其母亲偿还,以掩盖双方共同还贷的事实。需要注意的是,婚后父母帮助还贷部分或被认定为男方母亲对男方的个人赠与,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其四,一方借钱买房,另一方的收入用于共同生活,有法律风险吗?
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,若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所购置的房屋将被认定为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,则该笔借款在离婚时或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。
其五,男方全款买房,全职主妇怎么办?
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,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。在协议离婚或离婚案件诉讼过程中,女方可主张婚后为照料老人、子女或配偶投入大量精力,牺牲了自我发展的机会,对家庭作出较大贡献,从而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家务劳动补偿。
其六,房子男方婚前买的,婚后房产涨价,女方有权利分到一部分吗?
如果男方婚前全款购房,该房产属于法定个人财产,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孳息和自然增值,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,否则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,故女方无权要求分割。
若男方婚前按揭购房,婚后女方实际参与共同偿还按揭款,则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房屋按揭款,则房屋增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,女方有权要求分割。
其七,男方婚前购房,婚后出售,用来买投资,女方能不能分得部分投资收益?
离婚时,女方可以主张该投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其八,婚前赠与房产能否撤销?
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的房产赠与,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撤销赠与。但经过公证的夫妻房产赠与约定不得撤销。因此,通过对夫妻房产赠与协议进行公证,可以保障夫妻房产赠与协议的正常履行,防止夫妻房产赠与协议被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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